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日期:2020-06-07浏览次数:411391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6月2日消息,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执法力量对徐汇、长宁、静安、黄浦、普陀等15个区的大丸百货、黄金广场、百联购物广场、又一城购物中心、国际品牌珠宝中心等商场、超市、专卖店销售的52个品牌80批次珠宝玉石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3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5%。
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宝玉石鉴定和标识两项。其中,宝玉石鉴定不合格,有24批次,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主石定名缺失;定名不符标准要求;定名与实测不符。标识不合格,有36批次,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饰品名称中材质名称不合格,有36批次;饰品名称中品种名称不合格,有12批次;质量印记不合格,有1批次;产品标准号不合格,有31批次;标签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名称不合格,有6批次。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全面清理,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珠宝玉石饰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珠宝玉石饰品时,应仔细检查外观,查看表面有无划痕或破损,镶嵌饰品还需检查镶嵌牢固度等。
2、选购钻石饰品时,应仔细查验钻石印记是否与自己所购钻石质量一致。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超过0.10克拉以上的镶嵌钻石饰品,饰品上必须标注钻石质量的印记。
3、珠宝玉石的鉴定分级是由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仪器得出的结论。各专业商店或专业柜台出售的珠宝玉石饰品都应附有检测机构的检验证明。消费者还应妥善保管标注珠宝玉石名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