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用芜湖日期:2024-10-11浏览次数:2176
据信用芜湖近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篡改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安徽春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罚款30.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芜环罚﹝2024﹞12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2023年7月19日至7月20日,该单位对安徽江北污水一厂开展了7月份污水在线设备比对监测,后从9组氨氮比对监测数据(6组不合格,3组合格)中挑选了3组合格的数据,出具了编号为CJ-202305007-3的检测报告。
2023年12月25日,该单位对安徽江北污水一厂开展了12月份污水在线设备比对监测,后从5组比对监测数据(2组不合格,3组合格)中挑选了3组合格的数据,出具了编号为CJ-202305007-8的检测报告;
2023年12月27日,该单位对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采样,并于2024年1月1日后对样品进行了检测,但为满足检测时限要求,将检测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29日,出具了编号为CJ-202305011-3的检测报告;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十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该单位上述行为属于篡改监测数据。
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4万元。